從國家質檢總局網站獲悉,近日有網友詢問是否可以從日本進口當地的雞肉到國內銷售。針對這個問題,國家質檢總局有關方面表示,我國對進口肉類產品實施檢驗檢疫準入制度,目前,日本熱加工雞肉尚未獲得我國檢驗檢疫準入。
近日,國家質檢總局網站《公眾參與》專題的“公眾留言”在網友提問“是否可以從日本進口當地的雞肉到國內銷售”的回復中指出,我國對進口肉類產品實施檢驗檢疫準入制度,目前,日本熱加工雞肉尚未獲得我國檢驗檢疫準入。目前允許進口肉類產品的國家或地區(qū)及注冊廠詳見《肉類產品檢驗檢疫準入名單》(2014年8月11日更新),相關準入程序詳見《擬輸華肉類產品檢驗檢疫準入程序》。
據了解,根據中國的法律規(guī)定和國際通行做法,擬輸出國只有完成相關準入程序方可對華出口肉類產品。在輸出國完成準入程序后,中國進口商須按照《進出境肉類產品檢驗檢疫管理辦法》(質檢總局2002年第26號令)的有關規(guī)定,取得進口肉類產品備案資格后,方可申請從輸出國的注冊企業(yè)進口肉類產品,取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》,按檢疫要求進口有關產品;產品抵達中國口岸后,由中國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。另外,向中國出口的肉類產品還必須符合國際上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條例。
在此,提醒相關進出口企業(yè),在進口肉類產品前,應及早向國家質檢總局網站查詢相關信息,或到各地的檢驗檢疫機構咨詢了解有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要求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