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 言
本標準代替GB 4806.8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》。
本標準與GB 4806.8-2016相比,主要變化如下:
——修改了范圍;
——修改了術語和定義;
——修改了原料要求;
——修改了感官要求;
——修改了理化指標,增加了其他理化指標;
——修改了微生物檢測方法;
——增加了其他技術要求;
——修改了遷移試驗;
——修改了附錄A和附錄B;
——增加了附錄C。
1 范圍
本標準適用于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。
2 術語和定義
2.1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
在正常使用條件下,各種已經(jīng)或預期可能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(以下簡稱食品)接觸,或其成分可能轉移到食品中的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,包括涂蠟紙、硅油紙和紙漿模塑制品等。
2.2 紙漿模塑制品
以紙漿為主要原料,按產(chǎn)品用途所需形狀,通過成型、模壓、干燥等工藝制作成型的制品。
3 基本要求
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應符合GB 4806.1的規(guī)定。
4 技術要求
4.1 原料要求
4.1.1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使用的原料不應對人體健康產(chǎn)生危害。纖維原料應以植物纖維為主,含有的合成纖維原料應符合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。
4.1.2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 9685及相關公告的規(guī)定。
4.2 感官要求
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

4.3 理化指標
4.3.1 通用理化指標
4.3.1.1 預期直接接觸液態(tài)食品、表面有游離水或游離脂肪食品的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應符合表2的規(guī)定。

4.3.1.2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應符合表3的規(guī)定。與食用、烹飪或者加工前需經(jīng)去皮、去殼或清洗的食品接觸的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除外。

4.3.2 其他理化指標
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應符合GB 9685及相關公告對添加劑的特定遷移限量(SML)、特定遷移總量限量[SML(T)]和最大殘留量(QM)等理化指標的規(guī)定。
4.4 微生物限量
預期與食品直接接觸,且不經(jīng)消毒或清洗直接使用的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的微生物應符合表4的規(guī)定。與食用、烹飪或者加工前需經(jīng)去皮、去殼或者清洗的食品接觸的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除外。

4.5 其他技術要求
使用了涂料、油墨和(或)黏合劑等材料的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,還應符合涂料、油墨和(或)黏合劑等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5 其他
5.1 遷移試驗
5.1.1 一般要求
遷移試驗應按GB 31604.1和GB 5009.156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本標準中有特殊規(guī)定的除外。
5.1.2 特殊要求
5.1.2.1 部分食品接觸用濾紙的特定遷移量測定應按附錄B進行遷移試驗預處理。
5.1.2.2 對不適合采用液態(tài)食品模擬物進行遷移試驗的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,可采用實際或預期接觸的食品或有科學證據(jù)支持的其他食品模擬物進行測試。
5.2 標簽標識
標簽標識應符合GB 4806.1的規(guī)定。
附錄A
水提取試液的制備
A.1 原理
根據(jù)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的預期用途,用一定溫度的冷水或熱水對經(jīng)過裁切或剪碎的紙和紙板試樣進行提取,獲得的試液用于目標分析物的測定。
A.2 試劑
水。
注:水應符合目標分析物檢測方法的要求。
A.3 儀器與設備
A.3.1 天平,感量0.01g。
A.3.2 具塞三角燒瓶,500mL。
A.3.3 恒溫水浴槽,精度±2℃。
A.3.4 過濾裝置,配G4玻璃砂芯漏斗和500mL濾瓶。
A.4 試樣制備
將取得的紙和紙板樣品裁切或剪碎成約1cm2的小塊,試樣量至少為目標分析物測定方法要求的試樣份數(shù)×10g。制樣時應戴上潔凈的手套,避免手直接接觸樣品。
A.5 提取
A.5.1 稱樣
稱取試樣10g(精確到0.01g)。當檢測結果以mg/dm2表示時,需測量所稱取的10g試樣對應的紙和紙板的面積??筛鶕?jù)需要增加稱樣量,但不得超過20g。
A.5.2 熱水提取
產(chǎn)品預期接觸食品的溫度超過40℃時,將試樣置于具塞三角燒瓶中,加入200mL沸水,蓋上塞子。將燒瓶置于恒溫水浴槽中,控制溫度為80℃±2℃,時間為2h±5min,不時振搖。將溶液從燒瓶中轉移至250mL容量瓶中,并用80℃的水沖洗試樣2次,洗滌液并入容量瓶中。如有必要,用過濾裝置過濾提取液和洗滌液,濾液轉移至250mL容量瓶中。容量瓶中的試液冷卻至23℃±2℃后,用水定容至刻度,待測。不加試樣,按照同樣方法處理獲得熱水空白試樣溶液。
A.5.3 冷水提取
產(chǎn)品預期接觸食品的溫度不超過40℃時,將試樣放入具塞三角燒瓶中,加入200mL水,蓋上塞子,于23℃±2℃的溫度下放置24h,不時振搖。將溶液從燒瓶中轉移至250mL容量瓶中,并用水沖洗試樣2次,洗滌液并入容量瓶中。如有必要,用過濾裝置過濾提取液和洗滌液,濾液轉移至250mL容量瓶中,用水定容至刻度,待測。不加試樣,按照同樣方法處理獲得冷水空白試樣溶液。
附錄B
食品接觸用濾紙的遷移試驗預處理
B.1 預期接觸水性食品的熱過濾用紙(如茶葉濾紙、咖啡濾紙等)的特定遷移量采用附錄A的熱水提取方法所得試液進行測定。
B.2 其他食品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用濾紙的特定遷移量按下列方式進行遷移試驗預處理:
?。幔?L/dm2≤過濾總量≤10L/dm2時,將食品或食品模擬物按0.5L/dm2的比例通過待測試樣并棄去,再按0.5L/dm2的比例將一份新的食品或食品模擬物通過該試樣,濾液用于分析。
?。猓┻^濾總量>10L/dm2時,將食品或食品模擬物按1L/dm2的比例通過待測試樣并棄去,再按1L/dm2的比例使一份新的食品或食品模擬物通過該試樣,濾液用于分析。
附錄C(略)
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(wèi)生健康委員會、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于2022年6月30日發(fā)布,2023年6月30日實施。